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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散装办二OO八年总结和二00九年思路

发布:2008-11-26 21:45:55作者: 绍兴市散装办浏览量:4868

绍兴市散装办二OO八年总结和二00九年思路

二OO八年总结(市本级)

一.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全市全年预计销售水泥1205万吨,比去年下降70万吨;供应散装水泥880万吨,同比下降35万吨;水泥散装率73.7%,增长1个百分点,超省目标任务0.7个百分点;供应预拌混凝土480万立方米,同比下降40万立方米;农村散装水泥工作稳步推进,新增试用点三个。

2008年因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节约标准煤21万吨,减少粉尘排放3万多吨、二氧化碳53万吨,二氧化硫0.16万吨。

 

二.       专项资金征收情况

在各代征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市本级共预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252万元,同比减少88万元,其中城东经济开发区62万元,减少32万元;镜湖新区78万元,减少37万元;市区104万元,增加11万元;袍江工业区8万元,减少24万元。

全市向水泥企业征收的专项资金基本做到了按时足额,征收率超过98%。

 

三.       所做的主要工作

1、认真完成委统一部署的政治活动

1)"十七大"精神学习;

2)汶川地震捐款,7位工作人员捐款2400元,水泥协会捐款10000元,4位党员交纳特殊党费7830元;

3)党员参加迎“七一”歌咏比赛。

4)积极参加读书月活动,购买了7本推荐书籍。

 

2、圆满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

   根据散装办党支部的实际情况,本次党支部换届选举没有设定支部书记候选人,采用党员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在委组织人事处的帮助指导下,做到党员人数虽少,工作程序不减,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得到了市机关党工委的肯定和表扬。

 

3、加强考核、分解年度目标任务

   为确保完成省经贸委(省散装办)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继续开展了散装水泥“季季红”劳动竞赛活动,;根据新任务和要求,修改了《绍兴市散装水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对各单位的量化考核,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及时将省散装办下达给我市的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及每个季度。

 

4、采取措施确保散装率目标任务的完成

年初由于雨雪气候的影响,一季度的水泥散装率与目标要求有较大差距,为了确保完成省散装办下达给绍兴全市的散装率目标任务,在资源处的帮助下,分别向有关散装办和散装率低的企业下发了警示函;同时在水泥企业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中,严把散装率关。很快扭转了散装率较低的不利局面,确保了散装率目标任务的完成。

 

5、继续做好宣传工作

    宣传工作是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

    1)向领导宣传汇报

向人大和政府部门领导分送了《散装水泥双周刊》;第四季度由新增15份,向编办、人事局、财政局分送。

2)向大众宣传

与市科协协作,在市区宣传栏,循环张贴《散装水泥与节能减排》、《绍兴散装水泥成效显著》的展板;订制了印有“发展散装水泥   促进节能减排”的环保袋;

3)向施工单位宣传

在市区部分建设工地张贴省散装办统一印制散装水泥宣传资料。

 

6编缉了《绍兴散装水泥20年》

绍兴散装水泥走过了20年的发展历程,2007年水泥散装率已经达到了72%,供应散装水泥916万吨,节标煤20.4万吨,节省水泥损耗量费用61.83万元;节省管理成本54.96万元;减少水泥粉尘排放4万吨,二氧化碳废气55.6万吨,二氧化硫0.17万吨,氮氧化物0.15万吨。为了总结绍兴散装水泥20年的经验,我们编辑刻录《绍兴散装水泥20年》光盘200张。

 

7、加强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我们每年安排人员的继续教育,今年有四位同志参加了不同专业的继续教育。丁正龙参加了大专学习,黄卫参加了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新准则培训,张小红参加了档案局组织的档案管理培训,俞丹映参加了统计局组织的统计上岗培训。

 

8、集中清理了部分建设项目预收专项资金

   按照省经贸委、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的要求,对2003年及以前预交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项目进行了清理,通过电话催办、发催办通知、寄发告知书等程序,清理了70多个项目,结转资金80多万元,为开展散装水泥工作和办公室的正常运转提供资金保证。

 

9、财务软件升级

我们的财务电算化开始于2000年,财务软件已经比较落后,不能适应现在的工作要求,完成了财务管理软件和计算机升级,补充完善财务管理数据库,保证了财务会计工作的安全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10、积极开展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前期工作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5]205号)和省相关部门的要求,绍兴要在2009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

四月份组织部分散装办、水泥企业赴嘉兴、江苏常州学习发展预拌砂浆的先进经验,听取了散装办的工作经验介绍,参观考察了预拌砂浆的生产企业、施工单位的实际使用和预拌砂浆设备的生产等。

根据省散装办的要求,九月底召开了预拌砂浆发展规划会议,编制了《绍兴2008—2012年预拌砂浆发展规划》。

11月召开了绍兴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第一次协调会,市经贸、公安、建管、交通、质监、环保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了会议,通过了《绍兴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实施意见》。拟上报市政府,发布实施。

 

11、做好预拌混凝土运输车的年检管理

对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减免4个月养路费的优惠政策,是根据省长令要求,在省散装办的协调下实施的,对促进预拌混凝土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我们缺少参与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的有效抓手,部分预拌混凝土企业不肯依法向我们报送统计数据,预拌混凝土运输车的交通安全问题非常突出。

在我们的建议和呼吁下,省散装办与省交通厅运管局达成了共识,预拌混凝土运输车的养路费优惠政策的享受,先由各级散装办审查,统一报省交通厅运管局批准,下发实施。

按照省散装办的要求,我们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对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运输车的年检审查工作,首次摸清预拌混凝土运输车的基本情况,全市24家预拌混凝土企业,拥有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428辆。其中市本级3家67辆、越城区1家15辆、绍兴县8家129辆、诸暨市5家118辆、上虞市4家90辆、嵊州市2家10辆、新昌县1家9辆。

 

12、积极推进农村散装水泥工作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加快推广农村散装水泥指导意见》和浙江省经贸委《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指导意见》,积极推进绍兴的农村散装水泥工作,在去年对农村散装水泥供应点补助的基础上,今年开展了农村散装水泥试用点补助工作,确定了五个试点,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经贸委《建设农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绍兴市经贸委《关于鼓励发展农村散装水泥的实施意见》,与试点单位签定了绍兴市农村散装水泥试用点目标管理责任书,投入补助资金近15万元。

 

12、加强调研服务企业

今年水泥企业的形势非常严峻,重点走访了日产2500吨的水泥企业,了解企业在散装水泥运输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为企业化解运输难题出谋划策。

同时,配合省散装办开展散装水泥现代物流课题调研活动,努力培育散装水泥第三方现代物流,积极寻找能够降低运输成本的散装水泥物流方式。

 

13、努力做好水泥行业协会工作

    散装办作为绍兴水泥行业协会的秘书长单位,积极开展协会工作,发挥企业与政府的桥梁作用,努力帮助会员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1)每月召开2次行业自律会议,引导企业有序竞争,减少产能浪费。

2)为了减轻用电压力,让电于民,我们实施了回转窑企业停窑限产措施,仅6月份上峰水泥、兆山建材等5家大企业每家让电就达300万度以上。

3)开展了水泥行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论文征集、评选活动。

4)协助行业办开展化验室中期考核培训,确保水泥新标准的顺利实施。

5)组织2次企业的学习考察。

    6)编印了6期《绍兴水泥》会刊。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随着散装水泥工作的深入,散装办的工作职责在延伸扩大,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人员结构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

2、国家的新政策还没有消息,越权减免的情况没有改善,可征收的专项资金越来越少,财政对资金的控制越来越紧,对散装水泥政策的贯彻执行和人员的稳定带来较大影响。

   

   


2009年工作思路

 

2009年绍兴的散装水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贯彻落实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全国《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151号省长令、浙江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08—2012),继续推广散装水泥、加快发展预拌混凝土、增加预拌砂浆。

 

一、目标任务

供应散装水泥850万吨、预拌混凝土40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1000吨,节约标准煤20万吨;水泥散装率74%。

 

二、主要工作计划

1、努力完成机构改革

省散装办、墙改办、能源监察总队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省散装办已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散装办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在经贸委的统一运作下,争取人事、财政部门的支持,市、县联动,相互促进,参考省经贸委的做法,争取完成市、县散装办机构改革,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积极推进禁止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工作

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5]205号)和省相关部门的要求,绍兴要在2009年7月1日起,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重点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出台政府文件,明确各部门在禁止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工作中职责,按时启动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二是加强联合检查,确保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争取组织有关部门、企业人员赴欧洲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3、做好政策的宣传贯彻

国家新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在会签,据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会有重大调整,征收对象、标准,使用规定将会发生很大变化。

要按照新政策的规定,及时调整专项资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积极做好衔接工作,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严格依法行政。

 

4、不断推进农村散装水泥工作

绍兴在城区、重点市政工程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的使用比例已很高,农村散装水泥的使用比例还比较低,是散装水泥新的增长点,但工作难度很大,按照省散装办的要求,通过宣传和补助,继续引导农村使用散装水泥,不断推进农村散装水泥工作。

 

5、做好单位节能降耗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要求,落实每周少开一天车、严格控制室内空调温度的节能举措,使节能降耗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6、积极做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运输车的年检和日常管理

认真做好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运输车的年检工作,积极参与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运输车的管理,充分利用这一工作抓手,做好预拌混凝土的统计工作、有效减少散装水泥偷盗行为、减少车辆违法行为。

 

7、推动散装水泥水路运输

水路运输具有载重量大、成本低等陆路运输无法比拟的优点,嘉兴、湖州水泥的水路运转已占总运输量的20%左右,我们绍兴还是空白。利用杭甬运河绍兴段全线疏通的契机,鼓励有条件的水泥企业,购买散装水泥运输船,推动绍兴散装水泥的水路运输,降低水泥企业的运输成本,促进节能降耗,扩大销售半径。

 

8、积极参与散装水泥立法工作

省经贸委已向省人大法工委发函,要求将《浙江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条列》列入2009年省人大一类立法计划。配合省散装办做好相关调研,顺利推进《浙江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条列》的立法进程,为发展散装水泥提供法律保障。

 

9、深入开展宣传工作

    既要按省散装办、市经贸委的统一要求和部署,集中做好宣传周活动,又要注重日常性宣传工作,重点是宣传散装水泥、预拌砂浆在节能减排方面的作用,争取领导和政府部门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争取水泥生产和使用单位更多的理解,为发展散装水泥、预拌砂浆营造良好环境。

 

10、继续加强日常管理工作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是发展散装水泥、预拌砂浆的重要措施,必须继续加强专项资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力争避免越权减免现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按省财政等四部门和市审计局的要求,做好集中清理2005年前建设项目预收专项资金的结算工作。

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1.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按照《绍兴市散装水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单位的量化考核,在委相关处室的协助下采取措施确保散装率目标任务的完成。

  

12、努力做好水泥行业协会工作

绍兴水泥行业面临需求下降、成本上升、产能过剩的严峻形势,绍兴水泥行业协会2009年的工作要以行业自律为重点,主要工作有:

1)加强沟通和协调,减少和避免行业内部的恶性竞争;

2)通过建立用户诚信档案、定期公布不诚信用户等手段,帮助企业减少应收款,提高运行质量,降低经营风险;

3)通过走访沟通,调研水泥新标准实施情况;

4)通过相互监督等,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提高产品使用寿命;

5)组织讲座和培训班,推广ERP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水平;

6)配合能源处、行业办、能源监察中心,做好资源综合利用、余热发电、能耗统计、行业管理、能源监察等工作。


对省散装办的工作建议

 

1.浙江省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推进不很顺利,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最大问题是缺少全省性的预拌砂浆规范性文件,请省散装办参照江苏省的做法,加强与建设厅的协调,尽快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2.燃油税的改革很快会实施,取消养路费是必然的。我们原来对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散装砂浆车的优惠政策不在有效了,对我们的事业有很大影响,要作专题研究,与省交通、财税部门沟通,争取新的优惠待遇,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不断发展。

3.国家新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即将出台,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会有重大调整,征收对象、标准,使用规定将会发生很大变化。

 要加强新政策的宣贯力度,与财政、监察密切配合,确保政策的贯彻落实;借此机会,纠正各地的越权减免行为,严格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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