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1-12-26 07:03:17作者: 王祥 李岩浏览量:7059
12月13日,省政府在南京召开会议部署装水泥工作。各市分管副市长(秘书长)、散装水泥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散办主任以及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180多名代表参加会议,省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陈震宁作题为《坚持科学发展方针,落实务实创新举措,推动墙材革新和散装水泥工作再上新水平》的工作报告,副省长史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支持。
史和平在肯定工作成绩时指出,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认真贯彻国家和省里关于散装水泥工作的决策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十一五”期间全省散装水泥供应量是“十五”期间的2.6倍,2010年散装水泥供应量和预拌混凝土产量均居全国第一位,全省平均水泥散装率由2005年的57.8%提高到2010年的68.5%, “禁现”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史和平在分析形势时强调,当前我省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前不久召开的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到2015年全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苏南等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现代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更需要能源、资源、环境等要素支撑。我省人多地少,能源资源缺乏,环境容量小,在这样的压缩条件下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需要我们大幅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其中就要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应用力度。
史和平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克服困难,共同努力。确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要深入贯彻《条例》。《江苏《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是开展散装水泥工作的依据和基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将发展散装水泥列入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等发展规划,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将《条例》贯彻好、落实好;抓紧制定 “禁现”办法,科学确定“禁现”的时限和范围,全面履行《条例》赋予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要加快预拌砂浆推广应用。逐步完善预拌砂浆生产、使用、管理的政策措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生产和使用单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乡镇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民建房等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创建散装水泥示范乡镇,提高农村散装水泥应用水平;要制定完善标准体系。研究制定散装水泥的产品标准、实施细则及应用的技术规范,为工程建设监管提供依据,确保建筑工程质量。适时调整、发布散装水泥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目录,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史和平强调指出,各地要加强对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一要严格目标考核。各市要将新散装水泥发展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县(市)和相关生产企业,严格落实责任,把 “禁现”、资金金征收和管理纳入考核内容,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和单位给予表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批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作,强化督查,推进散装水泥快速健康发展。二要加强政策引导。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属于引导性、激励性收费,要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发挥应有作用。要充分发挥产业、投资、税收、价格等政策的引导作用,促进工业废弃物的循环利用,推动散装水泥“三位一体”的发展。三要营造良好环境。通过政策宣传、典型引路、科技服务、严格执法等措施,大力普及和散装水泥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发展散装水泥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史和平还对我省当前工业经济、节能降耗和安全生产工作作了部署。
省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陈震宁在工作报告中回顾了我省散装水泥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要求各级主管部门、散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和推进机制。按照《条例》的要求,制定散装水泥推广的专项发展规划,明确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确保散装水泥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二是强化资金征管,发挥专项资金导向作用。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严格依法征收,努力拓宽专项资金征收面;要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发散综合配套能力。三是推动技术进步,提高散装行业科技含量。鼓励支持各种形式的产、学、研联合,对影响全省散装水泥发展的关键技术进行重点攻关;四是加大推进力度,强化“禁现”和农村发散工作。要加强对城区“禁现”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尽快建立完善“禁现”长效保障机制,要积极培育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开展工程应用示范试点,力争到“十二五”末县级以上城区实现砂浆禁现搅拌。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树立一线工作人员良好的个体群体形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散装水泥工作队伍,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维护和树立行政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六是广泛宣传发动,增进全社会对散装水泥工作的认识水平。要从资源节约、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高度,大力宣传发展散装水泥的重要意义,更广泛更深入地营造方方面面共同关心支持散装水泥事业的浓厚氛围。
省住建厅顾小平副厅长、镇江、淮安、江阴三市的副市长以及金峰水泥集团和南京鑫翔董事长作了交流发言。会议还对“十一五”期间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