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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市全力推动预拌砂浆应用

发布:2011-04-19 08:26:57作者: 刘国龙 周小勇浏览量:3234

2007年6月6日商务部联合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新余市作为江西省四个设区市(南昌、新余、赣州、九江)之一,被列为2009年7月1日起禁止在城市城区施工现场使用水泥搅拌砂浆城市。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散装水泥发展政策、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做好全面“禁现”工作,四年来,新余散预办按照“推广预拌砂浆、促进节能减排”的工作思路,在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初期,坚持分步推进,以推广普通干混砂浆为主,特殊砂浆为辅,先城区后郊县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使用预拌砂浆、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执法力度,分期逐步实现全面推广应用预拌砂浆,最终实现文明施工,推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总体目标。四年来,新余散预办坚持科学发展、超常规发展的路子,群策群力、攻坚克难、敢为人先,全力推动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用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勇于率先的生动实践诠释了一个又一个预拌砂浆事业发展的奇迹。

一、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切实推广应用预拌砂浆,最终实现城区全面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目标,近几年来,新余散预办在禁现执法过程中,以宣传工作为切入点,继续加大发展预拌砂浆的宣传力度,有计划地通过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先后在《新余日报》、《新余广电网》、《中国混凝土网》、《中国散装水泥网》、《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协会信息网》、《中华建筑报•散装水泥双周刊》、《散装水泥》等报刊杂志刊登稿件,广泛宣传发展预拌砂浆的重要性、迫切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巨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宣传过程中,新余散预办将预拌砂浆宣传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改善人类的生存环境结合起来,使发展预拌砂浆工作得到各级政府领导的重视,形成全社会的共识,为预拌砂浆事业的发展呐喊助威!

二、加强组织领导

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需要政府各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加强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预拌砂浆应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工,是预拌砂浆行业发展的组织保证。为此,新余散预办积极向主管部门及市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预拌砂浆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先后协调市公安、城管执法、交通运输部门解决了预拌砂浆专用车辆运输问题;协调市发改等部门,对预拌砂浆成本单价进行测算,定期公布预拌砂浆的指导价格;协调市住建部门编制预拌砂浆预算定额,以便于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将预拌砂浆纳入工程预算;协调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管理时对使用预拌砂浆情况进行审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浆生产和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施工现场预拌砂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

三、加强监管管理

为了尽快建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一体化管理体制,新余散预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加强对预拌砂浆生产及应用过程的监督管理。一是定期公布《江西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产品目录》,未列入目录的生产企业不得向社会供应产品;二是加强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标准和技术规程,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预拌砂浆产品质量。

四、制定相关政策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的产品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和《新余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新余散预办积极助推出台《新余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2010年12月15日,新余市第七届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全票通过了《新余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新余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出台后,第二部以市政府名义颁发的与发展散装水泥相关的地方性管理规定,《办法》的出台也为全市预拌砂浆禁现执法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法律支持。

五、推进技术进步

积极研究、开发、推广机械喷浆、抹灰及配套施工技术是全市预拌砂浆禁现执法工作的技术基础。近几年来,新余市散预办根据全市预拌砂浆应用情况,适时召开现场会,采用示范表演、技术知识讲座、观摩学习等形式,及时推广、宣传有效的经验体会,介绍先进地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预拌砂浆推广使用的培训机制,力争对全市预拌砂浆从业人员进行预拌砂浆基本知识、操作技能、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同时着力从两个方面加强预拌砂浆技术进步:一是加强技术管理,大力推进干混砂浆散装化,提高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散装化设施设备的配套水平,确保企业散装干粉砂浆的生产能力达到90%以上;二是提高应用水平,坚持科技创新,支持引导企业着力研究开发满足建设工程需求的预拌砂浆施工技术。

六、组织执法培训

在预拌砂浆禁现执法过程中,新余散预办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继续贯彻好、执行好《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先后多次举办《江西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暨听证主持人骨干人员培训活动,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执法培训的组织为预拌砂浆禁现执法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有效控制、减少了“禁现”执法的随意性,确保“禁现” 执法严格、公正。近几年来,新余散预办将使用预拌砂浆情况作为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专项检查,先后组织预拌砂浆现场执法达180余人次,并依法对违规现场搅拌砂浆典型案例实施行政处罚,极大地推动了全市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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