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7-20 16:42:31作者: 浏览量:2907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相关要求 |
工作人员 |
2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具有计算机网络应用、视频制作、图片设计等工作经验,或具有办公室相关工作经验、文字写作能力好的人员优先。 |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自愿服从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或能力。
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聘用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寸照一张;
(2)报名表(需贴上一寸照)可自行下载打印,也可到报名点领取后填报。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永康市金城路25号机关事务服务中心4203办公室(线上报名材料发506912063@qq.com)
4.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联系电话:0579-87101715
(二)考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政审: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组织体检,安排政审。
(四)聘用:试用期合格人员与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
注: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聘用对象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社会基本保险和福利(五险一金),工资待遇根据永康市编外用工核定经费标准发放。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永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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