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0-02-26 14:20:00作者: 不详浏览量:2811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印发了2010年工作重点,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继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努力推动科技创新,强化监督管理,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做好“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节能减排任务。
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的部署,2010年,要以重点项目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一是加强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情况的监管,继续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严格实行民用建筑信息公示制度和政府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二是督促和指导北方各省、市、自治区制订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方案,完成北方采暖地区50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三是加快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启动高耗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四是扩大可再生能源应用范围,督促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建设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五是推进农村建筑节能工作。六是制定推广应用新型节能建筑材料的政策,推动新型墙材和其他节能材料、产品的产业化发展。七是大力开展建筑节能宣传工作。
完善绿色评价标准体系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要求,2010年,要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为切入点,加快完善绿色评价标准体系,健全评价机制,推行绿色评价标识制度。
2010年,要增加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总量,力争达到1000万平方米。2010年,要组织申报低碳生态城规划建设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组织开展低碳生态城分级评价活动。要加强技术交流,与美国、加拿大、德国、英国、瑞典、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合作,办好第6届国际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
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2010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因此,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是今年的重要任务。
要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行业发展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研讨,明确“十二五”期间的科技发展方向、目标和重点任务,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推动节能减排,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要按照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面临的形势,研究编制民用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明确工作思路、目标,加快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国际科技合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要求各地以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为重点,以增强行业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国际合作,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指南》。
在绿色建筑与城市可持续发展方面,要加强与德国、英国、美国、瑞典、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会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完成好既有国际合作项目。要加强对供热改革项目、建筑节能项目、城市可持续发展项目、终端能效项目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开展年度审计、竣工审查和成果总结等工作。
要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完成气候变化基本情况调研和战略对策研究工作,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座谈会,做好《“十二五”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推进国家重大科技专项
要以城镇水污染治理、饮用水安全保障和城市精细化管理为重点,完善技术体系,促进相关行业和产业发展。
要加强城市水污染控制,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要联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核查项目进度和质量,制订城镇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和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方案。
要研究“十二五”期间的城镇供水和污水治理问题,确定城市水污染控制和饮用水安全保障两个水专项主题,明确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方向。要构建水处理技术创新平台,建设产业化基地,激发企业的创新热情。要加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科技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加强过程管理和验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