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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现已趋向细节 “进一步”需落到实处

发布:2009-07-27 14:34:23作者: 不详浏览量:2231

  2009年7月20日,商务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指出,从2007年《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下发后至今的两年时间来,“禁现”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预拌砂浆得到一定程度的应用,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正是因为这些问题,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次发文,要求全国范围内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工作。

  进一步是指继续向前,更进一步;在原有的基础上向前推进。

  加强领导,协调配合。“禁现”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相关部门广,必须依靠各级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在有关部门密切沟通和协调下,才能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禁现”。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通知》要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要科学合理编制本市预拌砂浆发展规划。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要向所在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备案;并符合本市砂浆发展规划布局要求。

  技术创新,降低成本。降低预拌砂浆成本,提高预拌砂浆生产、物流设备及施工机具的技术水平,提高预拌砂浆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才能显示预拌砂浆的优越性,被社会认知及接受。

  典型示范,宣传推广。示范工程往往能起到很好的宣传推广作用,《通知》中提出各部门要通过预拌砂浆示范工程、召开示范工程项目会、组织施工技能培训等一系列方式,以点带面,加强预拌砂浆的宣传推广工作,扩大社会影响力。

  加强法治,完善政策。这也是广大预拌砂浆行业者最关心的一项,《通知》要求各“禁现”城市要加强立法工作,通过法律制约手段,为预拌砂浆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以后各城市会陆续出台一系列强制措施,使预拌砂浆得到有效的法制保护。

  严格管理,强化监督。这一项是《通知》落到实处的最好印证,如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预拌砂浆的品种和等级;招投标中的预拌砂浆管理;工程监理单位要加强对预拌砂浆使用情况的监理;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预拌砂浆相关标准规范;主管部门要将“禁现”工作纳入日常的执法检查范围;各散办要加强对“禁现”工作的监督检查等。

  《通知》中的各项规定已经趋向于细节的要求,只有在不断完善细节的前提下,“禁现”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只有在《通知》落到实处的前提下,“禁现”工作才能取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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