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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成观察工程建设行业的风向标

发布:2008-10-17 16:05:06作者: 不详浏览量:1950

  中国商品混凝土的发展现状
  
  产业政策有力推动

  由于预拌商品混凝土发展初期缺乏规模效益,价格高于现场搅拌混凝土,如没有限制或禁止现场搅拌的政策法规出台,预拌商品混凝土市场开拓十分艰难。建国初期,我国在一些大型水利工程中采用了预拌混凝土,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预拌混凝土的生产发展比较迟缓,与发达国家相比,形成了很大的差距。近几年来,国家对发展预拌混凝土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法规,为预拌混凝土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2003年,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发布了《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扬搅拌混凝土的通知》,确定了124个禁止现场搅拌的城市,并且明确规定了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的时间表。2004年国家七部局又统一出台了《散装水泥管理办法》(5号令),《办法》的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根据实际情况限期禁止城市市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具体规定由国务院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办法》同时还指出,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擅自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由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罚。各地政府根据国家政策法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也纷纷出台了相关文件,大力鼓励和支持预拌混凝土,大力促进建设单位和施工队伍使用预拌混凝土。

  各地制定了散装水泥管理规定,规定指出,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和散装水泥。并且配备相对应的设施、设备。广东省、上海市、天津市、哈尔滨市、广州市等地区都出台了新的有关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及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方面的地方政策法规;

  为了更好的规范预拌混凝土市场,上海、北京等地的混凝土协会都出台了《混凝土行业协会行业自律公约 》,以达到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效果。

  124个“禁现”城市覆盖了中国大部分地域。同时各地也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扶持行业发展。因此,充分利用闲置生产力,减少资源浪费,保持城市环境,出台地方政策法规,推广预拌商品混凝土,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已成为大家的共识,但是各地执法力度差别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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