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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 唐先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2024-02-29 16:01:28作者: 浏览量:1797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唐先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民政内勤工作人员1名、党政综合办内勤工作人员1名、消防安全工作人员1名、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注意:在设置招聘员工基本条件、资格条件时不得设歧视性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有相关岗位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双休日服从加班安排,工作内容服从单位安排;

5、服务意识强,沟通能力好,能熟练使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6、消防安全人员:适应乡镇工作以及经常性户外作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退役军人可优先考虑;

7、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人员: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等安全技术相关证书、具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械类、化工类、土木工程类、建筑类、建筑学类、交通工程类、电器类、工业工程类、消防工程类等相关专业文凭、有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工作经验、退役消防官兵优先。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月26日起至3月6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永康市唐先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永康市唐先镇西街189号)

3.携带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荣誉证书、职业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有个人特长的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

(一)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审核后组织面试

(二)体检: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四)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录用,录用人员与唐先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电话:0579-8750308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唐先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永康市唐先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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