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6-25 15:32:46作者: 浏览量:2746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文旅公共〔2023〕9号)文件精神,现将永康市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培养院校
2023年我市计划定向培养乡镇文化员2名。定向培养院校为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全日制学习三年,毕业时取得大学专科(高职)学历。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具有我市户籍,参加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前期已参加过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加试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总分在普通类二段线以上,立志为基层公共文化事业服务,并与我市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普高普通类考生。
三、报考及志愿填报时间
2023年6月29日8:30—6月30日17:30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进行志愿填报,具体时间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公布信息为准。
四、招录与招聘
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在我市户籍考生中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院校代码:0041。
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名称为: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乡镇文化员定向),我市专业代码为: 210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按我市招生计划1:1.2比例(按四舍五入取整),在规定时间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及时将相应名单分发至我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体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考生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及时告知考生,考生如有疑义的,应当即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省教育考试院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3、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网站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5、录取。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录取工作开始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6、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备案。
五、就业与待遇
1、2023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须回到委托培养地的乡镇文化单位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我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商乡镇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
2、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3、定向培养生在确定的聘用单位从事乡镇文化服务工作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各地签订的协议执行。
4、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省财政在学校设立资助专项,对定向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实行学费资助,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减免学费,成绩优秀者可获得专项奖学金。定向培养生可同时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不能按期毕业或不按协议到基层文化单位就业者,退回所获资助经费。具体办法在定向培养协议中明确。
六、其他事项
1、请考生密切关注普通类提前批录取志愿填报时间、程序,保持志愿填报中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
2、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在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时,考生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交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备案。
欢迎立志为基层文化事业服务,愿意长期从事基层公共文化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踊跃报名。
咨询电话:永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0579-89289816、89289817
永康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