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2-05-23 16:32:55作者: 浏览量:10484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中医药现代化发展战略,全面提升上海中医药自主创新能力,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决定发布2009年度中药现代化专项项目指南。本专项以支撑中药产业发展为导向,兼顾中医的传承与创新,重点支持中药大品种的二次开发、中药新药的研究开发、中医药传承研究、中医药关键技术研究、中医临床诊疗技术研究五个专题。
一、研究专题专题一、中药大品种的二次开发研究目标:完成2-3个中药大品种的技术创新、二次开发等研究,为进一步做大拳头产品提供技术支撑,预期培育出2-3个具有市场竞争力、科技含量高的中药大品种。
研究内容:选择本地生产治疗心血管疾病的中药大品种,在中西医学理论的指导下,充分应用或借鉴现代科学研究成果以及制药新技术,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中药的科技含量。重点开展药代动力学、多中心临床安全用药评价、质量标准提升及产业化关键技术等研究。
资助经费:每个研究品种不超过800万元。
专题二、中药新药的研究开发研究目标:围绕本市中药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开展中药创新药物的研发,力争完成3-5个中药新药的临床前研究,并申请临床研究批文;完成2-3个中药新药临床研究,并申请新药证书。
研究内容:针对危害人民健康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和常见难治性皮肤病,选择有中医临床优势、疗效确切的经验方或单味中药,开展新药临床前研究;选择已获得临床批文的新药,支持开展Ⅱ、Ⅲ期临床研究。
资助经费:临床前研究项目每课题资助经费不超过80万元,临床研究项目每课题资助经费不超过150万元。
专题三、中医药传承研究研究目标:1、编撰相关名老中医专家独特诊疗经验、学术思想专著;研究提出中医妇科、伤骨科治疗常见病、疑难病的有效方剂、诊治方案及方法。
2、通过针灸优势病种的效应机制研究,初步揭示针灸通过腧穴介导而诱发相关功能活动的内在工作方式。
研究内容:1、中医传承应用研究:以沪上著名中医妇科(蔡氏、朱氏)、伤科(石氏、魏氏)学术经验为研究对象,分析研究其学术思想、临证经验、典型医案,选择特色方剂开展临床应用研究。
2、针灸作用机制研究:选择针灸优势病种,如疼痛、冠心病作为研究对象,采用系统生物学和神经生理学的方法,利用复杂网络理论和实验手段,从系统整体医学的观点出发,研究针灸信息在人体复杂系统中的产生、传输、整合和作用的机制。
资助经费:中医传承应用项目每课题资助经费不超过60万元,针灸作用机制研究资助经费总计300万元。
专题四、中医药关键技术研究研究目标:在阐明5-6种常用有毒中药材毒性及有效成分的基础上,建立科学适用的质量控制方法和安全标准;初步阐明3-5种中药或天然植物资源的物质基础;形成5-8个可以进行临床前研究的候选药物,奠定专项后期实施基础。
研究内容:有毒中药材及其代表方剂的药效及毒性成分、毒理和安全标准研究;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及评价方法研究;以中药及天然药物活性成分或组分为基础的候选药物的筛选研究。
资助经费:有毒中药材研究项目单品种资助经费不超过40万元;中药复方药效物质基础研究、候选药物的筛选项目每课题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
专题五、中医临床诊疗技术研究研究目标:为中医、中西医结合的临床诊疗实践提供实用有效、体现中医特色优势的规范化治疗方案和技术方法。
研究内容:针对临床有疗效的特色治疗技术、治疗方法或方案开展临床研究,客观规范地评价其疗效和优势;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归纳、整合、优化治疗方案,形成应用规范和指南;鼓励针对中医的“证”,按照“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的思路进行方案研究和评价。
资助经费:每课题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
二、研究期限: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三、申请条件:1、专题一:申报单位必须是本市药品生产企业,课题所研究品种2008年销售额须过亿元,应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必备条件。
2、专题二:临床前研究项目,须初步完成候选药物的动物体内、体外药效学或作用机制研究。
3、专题三:中医临床传承课题申报单位须有良好的流派传承基础,课题负责人应是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继承人。
4、专题五:本专题实行限项申报,中医医院推荐项目数不超过4项,综合医院或中医研究机构不超过2项。事先由推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提出推荐意见并出具推荐函,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单位推荐函必须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五天内提交市科委。
5、申请项目必须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鼓励产学研联合申请,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6、国内外合作项目必须有合作协议或授权协议,涉及许可研究、专利等,申报时需附许可研究批件复印件、有关知识产权批件复印件等。
7、所有附件要求上传到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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