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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散装办开展第一次行政执法活动

发布:2011-09-05 07:32:52作者: 平湖市散装办 林建华浏览量:1135

 

为认真贯彻《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精神,根据平湖市建筑施工现场实施预拌砂浆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嘉兴市散装办“关于集中开展‘禁现’砂浆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市散装办会同建管处于8月29日对全市在建的6家企业进行了“禁现”工作行政执法。本着宣传教育为主,提高认识,形成共识,推动应用的原则,市散办主要查工程项目是否应用预拌砂浆,对少用、不用的工程当场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写出立即改正的书面承诺。本次检查共发出改正通知书4份,散装办将对发出改正通知书的4家单位进行跟踪。本次检查得到嘉兴市散装办、嘉兴市预拌混凝土(砂浆)协会的支持,他们全程参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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